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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s and Demons

左肩天使&右肩恶魔
February 14

The Valentine's Day Of 2008

    记得去年的情人节也是和她一起
 
    2007  一枚戒指
    2008  Dior 沙丘
 
    不管怎么样,很感恩有她在
 
    谢谢你,亲爱的
August 12

一段情

 

她是一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十六七岁早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

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了一个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和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年老色衰,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却是一个未婚男人,国灰家庭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亲,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  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相信她会嫁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个丈夫生了一个,一儿一女。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四邻八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的,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老了,没有人要她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胃人去告诉他,他木讷着脸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呆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说我?呆在家中,我还不不闷死!去串个门子怎么了?总之,一肚子的委屈,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一骂一溜一溜的,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言。连儿女都听不过去了,嫌她骂得寒碜。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这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才不会嫁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凉锅冷灶,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总嫌他喊,“催死呢,还差两圈!”两圈打下来,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的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有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有见过女人,还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这个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看到一张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司机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有哭泣没有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和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篷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心里郁闷啊。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微微的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不来气。去医院查了,心脏坏了,要做拱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 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自行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有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于是她一狠心,重拾起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粗制滥造的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一块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唱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以为她跟别的男的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一直,他把她当成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没有嫌,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

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但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前面等着你去了。”她扑到他的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所有人为之动容,但他到底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扫摇着打牌去,但所有人全想错了。从此,她布衣素食,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自行车铺又开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丽的爱情。如果人生有这样一段情,是可以让人活一辈子的。

                                                                                     --雪小禅

很喜欢这篇文章,以至于整篇我都能背下。到不是死板,只是它实在太经典,触动了我心底埋藏最深也最柔软的弦。

一直以来,喜欢的作家不停地在变换,但有两个却是没有动摇--雪小禅和叶倾城。

两个人都是旷世的才女,都擅于用寻常来幻化瞬间的心疼。读下去,越读越熟悉,分不清是在讲述故事还是讲述你自己。

曾经,我遇见过这样一个女人,我就像修车匠一样,甘心付出包容所有。修车匠毕竟是“她”的丈夫,可我是什么,什么也不是。朋友劝过、说过、骂过,可我也只是笑笑:就这么遇上了,就这么爱上了,有什么办法。。。

多余的也不想说了,只是借花献佛,用这篇文章来祭奠过去,但愿她能记得,我曾经也给过她--一段情。

 

August 02

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男人最最需要的,除了一个老婆,还有一个红颜知己。

做红颜知己,最重要的是恪守本分,“忠于职守”。做红颜知己的要决在于当同谋不当归宿。

当男人卧病在床与痛苦激战的时候,拉着你的手慌张无措泪流满面的那个人必定是老婆。她怕你痛,怕你死,恨不得替你痛,替你死。她哭哭啼啼,痴痴缠缠,让你感动,让你负担,让你心灵难安,而红颜知己则不。红颜知己不哭,她只站在床头,静静地凝望着你,阅读你的心灵,然后用她的口她的眼睛她的心告诉你她知道你痛在何处,她理解你,愿为你默默分担,让你的灵魂不再孤寂,令你欣慰,令你清清爽爽。由此可见二者的本质区别了:哭,是因为爱你;不哭,是因为懂你。

一个男人,假如生命中有一个刻骨铭心爱你的女人,有能有一个心有灵犀的懂你的女人,夫复何求?

红颜知己全是些聪明绝顶后来居上里外都藏着智慧的女人,她们心底里最明白:一个女人要想在男人生命中永恒,要么做他母亲,要么走他永远也的不到的红颜知己,懂他,但不属于他。

给他适可而止的关照,但不给他深情,不给他感到你会爱上他的威胁,也不给他产生爱上你的冲动与热情,这是做红颜知己的技巧。

男人出门远行,音信全无,红颜知己心系牵挂,每日拨打电话,但每日均打不通,因为你关机。待你漂泊够了,蓬头垢面地站到她的面前时,她只是盈盈地笑问:“好久不见,玩得开心吗?”她不会提及她的牵挂,她的焦虑,她的幽怨与气恼,永远不会提。她知道他那些东西不是她的事,如果她提了就只会让你感动,感动之后是沉重,沉重之后是遁逃或是演化成爱情,她不是爱情,只想友情。她就想一个顽皮的勾魂鬼,一只眼睛对着你就那么一挤一眨,便把你身上所有的男人的那部分淘气、热情、活跃的分子全勾了出来,在她面前,男人惟有投降,无路可逃。

实在也不能逃,也不想逃。

红颜知己是一幅对联,上联是“招之即来”,下联是“挥之即去”,横批是“全为你好”。

通常情况下,老婆是倾诉者,而红颜知己则是聆听者,在她面前男人可以是倦鸟或是浪子可以是疲惫、孤独、无助、逃避、怠惰,而她是能接纳他的黑夜,给他安静,做他恢复能量的空间。因此说,红颜知己才是旷世绝代佳人。

如果说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那么红颜知己则是星星。太阳和月亮有疲倦的时候,星星没有,它闪闪烁烁若即若离,甘雨寂寞却又灿烂而永恒。

无论你在别人面前是多么的高高在上,不可仰视,在红颜知己眼里都只有尊严没有威严,她能穿过层层面具,如入无人之境地走进你的心灵,用一种你与她都懂的的语言来和你进行灵魂的对话与交流。所以有人说,多少英雄好汉都是败在红颜知己的手上。

如此,红颜知己实在是人的奢想。遗憾是:大多数女人的聪明刚刚够不上做红颜知己,而男人的欲望也刚好令她做不成红颜知己,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女人本来想扮演红颜知己可最后却沦落为情妇的根源。

故能做红颜知己的必是女人中的精品。

而能拥有红颜知己的也必是男人中的智者。

 

July 17

迷茫

新一轮的迷茫又开始了
好几天了,看不清自己的方向
太多的讯息向我侵袭,头疼欲裂
最后一个暑假了,为自己负责点的说法.其实也不算,这个暑假有太多的东西要学
 
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我想,这个暑假正是自己修身的时候吧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传统文化每个都要射猎点
英语,轮滑,专业的知识,我自己感兴趣的--现代的潮流也都要知道
还是很充实,认真做的话还是会很忙
开学了,就去"齐校"吧
一直太懒也是眼高手低,自己把自己的潜力给封存起来
该振作了,不然这样下去,真的是死路一条
高不成,低不就
整个也是完善自己的过程,几年后要出国,再之后要工作,结婚,生子,养家
以及,我的理想
一切的一切都构筑于我现在的基础之上
 
感情?     麻烦您先让一让
 
怀念以前是"文学青年"的日子,那时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整天的风花雪月
春天我答应和西湖的约会,夏天又有与植物园的承诺,秋天守信地去南山路,冬天准时地来到茅家埠
人生的时间都"浪费"在最美好的事物上
我会为了一场展览在38度的高温下坐大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我会为一碗面条穿越整个城市,我会为一件小小的饰品搜遍大半个杭城..............
现在呢,或许是专业的缘故吧,身上的"铜臭"越来越重
朋友说你可以争取做儒商啊
儒商,不错,这也是我踏入商界的一个理想,可我现在怎么就觉得自己那么市侩呢
想起以前看的一本书,是林徽因的传记
林徽因,徐志摩,金岳霖,梁思诚
那种凌驾于世俗社会之上的情感
是多么美好,多么纯粹,多么令人向往
或许是个过程吧
我相信还是能回到原来的那个自己的
 
EVERY WILL BE ALL RIGHT~~~~~~~
 
July 09

前世今生

从前,有个书生与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但是到了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中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一片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

     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

     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

     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是,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徐志摩找到了谁?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

     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

     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

     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

     "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的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

     与前世埋过你的爱人,携手漫步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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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 July 17 8:24 PM
    哈哈
    發現新大陸~~~這裡不錯
    以後會常來滴
  • May 12 3:58 PM
    诶~ 感觉怪怪的~ 不过加油拉~
  • May 11 10:32 PM
    不是味道还留着,是你的心还在惦着
  • May 07 2:49 PM
    嘿嘿~~我来咯~不错的哈~
  • May 06 7:49 PM
    哟哟~~~我还素第二个留言滴泥...
    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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